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招标公告
  • 文件名称: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通信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 浏览:
  • 添加时间:2018-05-04 00:00:00
  • 文档大小:
  • 立刻下载:
下载说明: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

通信管道采购招标公告

 

1. 招标条件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土建施工第KYMGJ1标段、KYMGJ2标段、KYMGJ3标段、KYMGJ4标段、KYMGJ5标段、KYMGJ6标段、KYMGJ7标段KYMGJ8标段项目经理部(即采购人),委托招标代理机构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组织对本项目通信管道(集束微管、硅芯管)采购进行招标。材料货款包含在各标段的合同价格中。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通信管道(集束微管、硅芯管)采购进行公开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 本项目起于疏勒县,与G3012喀什至疏勒段高速公路终点相接,止于墨玉县西南,与G3012墨玉至和田段高速公路起点相接,路线全长434.314km。采用双向四车道高速公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120km/h100km/h(利用段),其中,疏勒至英吉沙、莎车至叶城长135.902km为完全利用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英吉沙至莎车、叶城至皮山、木奎拉乡至木吉乡、藏桂至昆玉市段长185.879km,分离式路基宽13m(利用既有一期工程)+13.25m(新建);叶城过境段、皮山过境、木吉乡至藏桂乡、昆玉市过境、昆玉市至墨玉段112.534km为新建路基段,整体式路基宽26m。设2条连接线,分别为阿克陶互通连接线、皮山互通连接线,总长约20.5km,采用二级公路技术标准建设,设计速度80km/h,路基宽12m。全线设16处互通立交。

土建施工标段

起讫桩号或路线

长度(km)

KYMGJ-1

K1359+800K1425+180(完全利用段)

65.38

K1425+180K1457+000(新建左幅,改建一期工程为右幅)

31.82

阿克陶互通连接线

16.92

KYMGJ-2

K1457+000K1500+100(新建左幅,改建一期工程为右幅)

43.1

K1500+100K1571+000(完全利用段)

70.862

KYMGJ-3

K1571+000K1597+900

27.019

KYMGJ-4

K1597+900SK1648+570(XK1648+545.585)

50.670

KYMGJ-5

S1K1657+000 (X1K1657+000)K1686+948.211

29.948

皮山互通连接线

3.583

KYMGJ-6

K1686+948.211SK1722+930.694 (X3K1722+931.348)

35.982

KYMGJ-7

SK1722+000SK1766+200XK1722+000XK1766+200

44.2

KYMGJ-8

SK1766+200SK1801+533.457XK1766+200XK1801+535.686

35.333

本项目土建工程计划2020630日交工。通信管道(集束管、硅芯管)供货期预计为20186月~20195分批次交付),具体供货时间根据各标段施工进展情况确定。

 (2) 本次通信管道(集束微管、硅芯管)采购划分3个合同包,即KYMCL-1合同包、KYMCL-2合同包、KYMCL-3合同包。具体采购数量如下:

材料采购

合同包

对应土建标段

材料名称

单位

数量

交货地点

KYMCL-1

KYMGJ-1

φ40/33硅芯管

m

337608

沿线相应
施工标段

KYMGJ-2

φ40/33硅芯管

m

446535

KYMCL-2

KYMGJ-3

2φ12/9集束微管

m

682

沿线相应
施工标段

4φ12/9集束微管

m

60462

7φ12/9集束微管

m

60462

KYMGJ-4

2φ12/9集束微管

m

655

4φ12/9集束微管

m

105692

7φ12/9集束微管

m

104750

KYMGJ-5

2φ12/9集束微管

m

472

4φ12/9集束微管

m

62848

7φ12/9集束微管

m

62786

KYMCL-3

KYMGJ-6

2φ12/9集束微管

m

464

沿线相应
施工标段

4φ12/9集束微管

m

75599

7φ12/9集束微管

m

75444

KYMGJ-7

2φ12/9集束微管

m

1332

4φ12/9集束微管

m

94400

7φ12/9集束微管

m

93764

KYMGJ-8

2φ12/9集束微管

m

576

4φ12/9集束微管

m

76181

7φ12/9集束微管

m

75892

各合同包
材料合计

KYMCL-1

φ40/33硅芯管

m

784143

沿线相应
施工标段

KYMCL-2

2φ12/9集束微管

m

1809

4φ12/9集束微管

m

229002

7φ12/9集束微管

m

227998

KYMCL-3

2φ12/9集束微管

m

2372

4φ12/9集束微管

m

246180

7φ12/9集束微管

m

245100

注:表中的材料数量为暂定工程量,实际数量以经监理人验收的交货数量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通信(塑料)管材的生产或供货,具有生产集束微管/硅芯管和吹缆技术支持经验,拟供货的每一规格型号产品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于201611日后出具的集束微管/硅芯管产品检验报告。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及评标办法具体内容详见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

3.2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联营体参加投标。

3.3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资子公司及其控股公司,都不得在同一货物招标中同时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4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次3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包。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542018510(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休息),每日上午10:0014:00,下午16:0020:00(北京时间,下同),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院内高层2305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1006号)持下列证照的彩色复印件1套及单位介绍信购买招标文件:营业执照副本、经办人身份证。

4.2 招标文件每个合同包售价1000元,一律用现金支付,逾期不售,售后不退。

5. 投标文件的递交及相关事宜

5.1 招标人不组织踏勘现场、不召开投标预备会。

5.2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1852511:00,投标人应于当日10:0011:00将投标文件递交至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交通建设管理局外国专家接待服务中心附楼一楼会议室(地址:乌鲁木齐市天山区延安路996号)。

5.3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或者未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密封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6.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同时在中国招标投标公共服务平台(http://bulletin.cebpubservice.com/)、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信息网(http://www.xj.cei.gov.cn/)、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网站(http://www.szewec.com)上发布。

7. 联系方式

招标人:(1)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1标段项目经理部

(2)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2标段项目经理部

(3)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3标段项目经理部

(4)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4标段项目经理部

(5)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5标段项目经理部

(6)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6标段项目经理部

(7)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7标段项目经理部

(8) G3012喀什(疏勒)至叶城至墨玉高速公路二期工程KYMGJ8标段项目经理部

招标代理:云基智慧工程股份有限公司

地址:深圳市福田区梅坳一路深燃大厦B6层/邮编:518049

联系人:张义彬、李光灿

电话: (0755)33338588 (0991)255095818129392625

 

201854

 

 

附件

一、资格审查条件

 

附录1   资格审查条件(资格要求)

合同包

资格要求

KYMCL-1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通信(塑料)管材的生产或供货,具有生产硅芯管和吹缆技术支持经验。

2)拟供货的每一规格型号产品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于201611后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KYMCL-2 KYMCL-3

1投标人为独立的企业法人,持有效营业执照,经营范围包括通信(塑料)管材的生产或供货,具有生产集束微管和吹缆技术支持经验。

2)拟供货的每一规格型号产品均具有国家认可的检验机构于201611后出具的产品检验报告

 

附录2   资格审查条件(财务最低要求)

合同包

财务要求

KYMCL-1 KYMCL-2 KYMCL-3

1)投标人近三年度年平均营业额不小于2000万元人民币,

2)投标人最近一年2017年)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的比率不应小于1

注:“近三年度”是指201520162017

附录3   资格审查条件(业绩最低要求)

合同包

业绩要求

KYMCL-1

近三年内硅芯管供货年平均不小于250万米

KYMCL-2

KYMCL-3

集束微管各型号销售业绩(管材长度)总量不少于1000km

注:1. 近三年是指2015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时间之前(以合同签署日期为准)。

2.表中的集束微管长度计算示例以长度50000m7φ12/9型集束微管与30000m4φ12/9型集束微管为例,则业绩认定合计为(50000+30000)/1000=80km。

 

附录4   资格审查条件(信誉最低要求)

信誉要求

在本项目投标至评标结果公示结束期间,监督部门到检察机关查询后,检察机关出具的正式书面材料表明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没有行贿犯罪行为。

 

 

 

 

二、评标办法

 

评标办法前附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1)投标人名称与营业执照、产品检验报告一致;

(2)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与第一个信封外层封套上注明的项目名称、合同包一致

(3)投标文件的正本份数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投标函附录的所有数据均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b.投标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反商业贿赂承诺书内容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对实质性内容进行修改

c.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d.投标文件按招标文件规定的形式装订,商务技术文件装在第一个信封,报价文件装在第二个信封,未混装。且第一个信封中不得含有投标文件的电子文件及载有任何有关采购报价、单价的信息。

(5)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的规定:投标函及投标函附录、投标人基本情况表、产品技术要求和标准承诺表、反商业贿赂承诺书的内容应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逐页签署姓名(本页正文内容已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署姓名的可不签署)并逐页加盖投标人单位章(本页正文内容已加盖单位章的除外)。投标文件的签署日期应与授权委托书出具日期同日或在其之后;

(6)投标人按照招标文件的规定提供了投标保证金:

a.投标保证金金额符合招标文件规定的金额,且有效期不少于投标有效期;

b.投标人应在投标人须知前附表规定的时间之前,将投标保证金由投标人的基本账户一次性转入招标人指定账户(适用于电汇形式)

c.银行保函的原件已递交(适用于银行保函形式

d.投标保证金的其它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投标人法定代表人的授权代理人签署投标文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授权委托书;

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若亲自签署投标文件的,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8)投标文件未附有招标人不能接受的其他条件;

(9)不存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2项规定的第一个信封开标现场需记录在案的其它情形。

 

 


(续前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1.2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初步评审标准

2.1.2.1第一阶段

初步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中的项目名称、合同包号与第二个信封外层封套载明的项目名称、合同包一致;

(2)投标函(报价函)上填写了投标总价;

(3)投标报价未超过招标人公布的最高投标限价(如有);

(4)不存在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5.2.4项规定的第二个信封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参与评标基准价计算且记录在案的其它情形。

2.1.2.2第二阶段

初步评审标准

(1)投标文件按照招标文件规定的格式、内容填写,字迹清晰可辨:

a.已标价的报价表、投标函(报价函)文字与招标文件规定一致,未进行修改和删减;

b.投标文件组成齐全完整,内容均按规定填写;

(2)投标文件上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的签字、投标人的单位章盖章齐全,符合招标文件规定:投标函(报价函)、投标报价汇总表须有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亲笔签名,并加盖投标人单位章;

(3)同一投标人未递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文件或者投标报价,但招标文件要求递交备选投标的除外;

(4)招标人约定了单项材料设备最高综合单价的,相应材料设备的综合单价未超过最高综合单价;

(5)投标人不存在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如有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


(续前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2.1

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详细评审标准

(1) 投标人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并提供了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的复印件、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的复印件,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满足招标文件规定;

(2) 投标人的财务状况符合招标文件规定,并提供了近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

(3) 投标人的类似供货业绩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4) 投标人的信誉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5) 承诺的质量技术要求不低于招标文件的规定和国家强制性标准要求,并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供了产品检验报告的复印件;

(6) 投标人的其他要求符合招标文件规定;

(7) 投标人不存在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如有澄清、说明或补正事项);

(8) 不存在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1.4.3项规定的任何一种情形;

(9) 不存在第三章“评标办法”第3.1.2(2)目规定的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或其他违法违规行为;

(10)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5项规定和要求填写了保证货物供应和售后服务的工作方案和承诺。

(续前表)

条款号

条款内容

编列内容

2.3.1(1)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100

2.3.1(2)

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

(1) 投标报价的确定:

投标报价=投标函(报价函)文字报价

(2) 投标报价平均值的计算

除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规定开标现场被宣布为不计入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报价之外,所有投标人的投标报价去掉1个最高值和1个最低值后的算术平均值即为投标报价平均值(Di);如果参与投标报价平均值计算的投标人少于5个则不去掉最高和最低值。

(3) 评标基准价的计算

投标报价平均值(Di)根据开标现场随机抽取的下浮率下浮后即为评标基准价(D)。下浮百分点x取值范围为4.04.55.05.56.0共五个数值。经确认后的评标基准价在整个评标期间保持不变,不随通过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人的数量发生变化

DDi×1 x%

2.3.1(3)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

偏差率=100%×(投标人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评标基准价

2.3.1(4)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投标报价:100

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公式:

(1)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1

(2)如果投标人的投标报价评标基准价,则投标报价得分=100+偏差率×100×E2

投标报价每高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2分,每低于评标基准价一个百分点扣1分,即E12E21。得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三位“四舍五入”。

3.3.2

投标人得分

投标人得分=按2.3.1(4)计算的投标报价得分

 

需补充的其他内容

条款号

编列内容

3.5.1

评标办法正文第3.5.1项细化为:

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可同时参加本批次3个合同包的投标,但最多只允许被授予1个合同包。

(1)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各合同包的排名。如果同一合同包中多个投标人得分相等,以投标总报价低的优先;投标总报价也相等的,以近3年度年平均营业额较高的优先;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本标段排名次序。

(2)推荐各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

①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合同包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都应从本次3个合同包中最高投标限价金额最大的开始推荐第一中标候选人。

②投标人已被推荐为某一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则必须自动放弃其余各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投标人自动放弃了某个合同包的中标候选人资格,则该合同包应按本项第(1)目确定的排名先后顺序重新调整其余投标人的排名次序。

③重新调整合同包排名次序后,无论投标人是否在多个合同包排名第一,评标委员会按照最高投标限价金额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其余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且须满足第②目的规定,即每确定一个合同包的第一中标候选人后都应按第②目规定重新调整相关合同包的投标人排名次序。

(3)本批次各合同包均已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后,评标委员会根据调整(如有)后的排名次序推荐第二至第三中标候选人。

投标人必须无条件接受上述原则,否则招标人将取消其中标资格,并作为不良记录上报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纳入公路建设项目从业单位信用评价体系中。

 


 

1.评标办法

本次评标采用双信封形式的合理低价法。

评标委员会首先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商务及技术文件)(以下简称第一个信封)进行评审,然后对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报价文件)(以下简称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只对第一个信封通过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评审。

投标文件第一个信封采用合格制。凡符合本章第2.1款和第2.2款规定评审标准的投标文件均可进入第二个信封的评审。

第二个信封采用合理低价法。招标人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进行公开开标。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2.3款规定的评分标准对第二个信封进行打分,并计算出投标人初步得分。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初步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并依据本章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对满足招标文件实质性要求的投标文件,即第一个信封和第二个信封均通过评审(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的投标文件,按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或根据招标人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但投标报价低于其成本的除外。

投标人得分相等的,以报价低者优先;投标报价也相等的,以近三年度年平均营业额较高的优先;若以上情况均相同,则招标人按递交投标文件时间较前的投标人优先确定第一中标候选人。

2.评审标准

2.1 初步评审标准

2.1.1第一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第二个信封初步评审标准

2.1.2.1第二个信封第一阶段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1.2.2第二个信封第二阶段初步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 详细评审标准

2.2.1第一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2.2第二个信封详细评审标准:见评标办法第3.3.4项。

2.3 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2.3.1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与评分标准

1)第二个信封分值构成:

投标报价: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2)评标基准价计算

第二个信封评标基准价计算方法: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

第二个信封投标报价的偏差率计算公式: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4)第二个信封评分标准

投标报价评分标准:见评标办法前附表;

3.评标程序

3.1 第一个信封评审

3.1.1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1项规定的标准对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依据监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公证机关对开标现场确认并记录在案的结果,对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5项规定的情形进行核查和确认,如有一项不符合本章第2.1.1项规定的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递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3.5.1项至第3.5.6项规定的有关证明和证件的原件,以便核验。

3.1.2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2.1项规定的标准对通过初步评审的投标人第一个信封进行详细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投标人有以下情形之一的,视为串通投标或弄虚作假行为:

①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投标人之间协商投标报价等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b.投标人之间约定中标人;

c.投标人之间约定部分投标人放弃投标或者中标;

d.属于同一集团、协会、商会等组织成员的投标人按照该组织要求协同投标;

e.投标人之间为谋取中标或者排斥特定投标人而采取的其他联合行动。

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投标人相互串通投标:

a.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由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编制;

b.不同投标人委托同一单位或者个人办理投标事宜;

c.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载明的项目管理成员为同一人;

d.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异常一致或者投标报价呈规律性差异;

e.不同投标人的投标文件相互混装;

f.不同投标人的投标保证金从同一单位或者个人的账户转出。

③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招标人与投标人串通投标:

a.招标人在开标前开启投标文件并将有关信息泄露给其他投标人;

b.招标人直接或者间接向投标人泄露标底、评标委员会成员等信息;

c.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压低或者抬高投标报价;

d.招标人授意投标人撤换、修改投标文件;

e.招标人明示或者暗示投标人为特定投标人中标提供方便;

f.招标人与投标人为谋求特定投标人中标而采取的其他串通行为。

④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属于弄虚作假行为:

a.使用通过受让或者租借等方式获取的资格、资质证书投标;

b.使用伪造、变造的许可证件;

c.提供虚假的财务状况或者业绩;

d.提供虚假的项目负责人或者主要技术人员简历、劳动关系证明;

e.提供虚假的信用状况;

f.其他弄虚作假的行为。

投标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视为弄虚作假行为:

a.投标人的关联企业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或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的投标,且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1项规定如实填报其资产构成及关联企业情况;

b.投标人未按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3.5.4项规定如实填报其近年涉及的诉讼、仲裁及受到的行政处罚情况。

 

3.2 第二个信封的开标

第一个信封评审结束后,招标人将按照第二章“投标人须知”第5.2.4项至第5.2.6项的规定对通过第一个信封评审的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开标。

3.3 第二个信封评审

3.3.1第一阶段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首先按照本章第2.1.2.1目规定的评审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第一阶段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只有通过第一阶段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行投标报价得分计算和进入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评标委员会可依据监标人、纪检监察部门、行政监督部门和公证机关对开标现场确认的结果,按照本章第2.1.2.1目规定对开标现场投标报价被宣布为不参加评标基准价计算的投标人的投标文件予以核查和确认,如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2 投标人得分计算

1)在第二个信封第一阶段初步评审完成之后、第二阶段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之前,评标委员会按本章第2.3.1项规定的量化因素和分值进行打分,计算出投标人得分(初步得分)。

2)评分分值计算保留小数点后两位,小数点后第三位“四舍五入

3.3.3第二阶段初步评审

1)评标委员会按照本章第3.3.2项规定计算的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投标人第二个信封进行第二阶段初步评审和详细评审。只有通过第二阶段初步评审的投标文件才能进入详细评审。

2)评标委员会依据本章第2.1.2.2目规定的评审标准对第二个信封进行第二阶段初步评审。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投标人不按评标委员会要求澄清、说明或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3.4详细评审

1)评标委员会发现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投标报价,使得其投标报价可能低于其个别成本的,应当要求该投标人作出书面说明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合理说明或者不能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由评标委员会认定该投标人以低于成本报价竞标,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2)投标文件第二个信封出现本章第3.1.2(2)目规定的串通投标情形的,评标委员会应当否决其投标

3.4 投标文件的澄清和说明

3.4.1在评标过程中,评标委员会可以书面形式要求投标人对所递交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的内容、明显文字或者计算错误进行书面澄清或说明。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

3.4.2澄清和说明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算术性错误修正的除外)。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属于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3.4.3评标委员会不得暗示或者诱导投标人作出澄清、说明,对投标人递交的澄清、说明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或说明,直至满足评标委员会的要求。

3.4.4凡超出招标文件规定的或给发包人带来未曾要求的利益的变化、偏差或其他因素在评标时不予考虑。

3.5 评标结果

3.5.1除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授权直接确定中标人外,评标委员会按照投标人得分由高到低的顺序排序,并依次推荐中标候选人。

3.5.2 评标委员会完成评标后,应当向招标人提交书面评标报告。

 

评论

Comment

用户名 Name
评论 Comment
返回顶部